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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云背后的幸福线
2018-05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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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4

2016年12月31日,马某因琐事与马某某发生口角,左大腿被对方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,左小腿中下三分之一被截肢。经鉴定,马某身体损伤程度系重伤二级,伤残程度为六级。住院期间,犯罪嫌疑人只支付了1.5万元医疗费。马某先后实施了2次手术,花费28万余元,一下掏空了家里积蓄,亲朋好友能借的全部借遍,还欠医院巨额治疗费、假肢安装费等,17岁便失去了一条小腿,马某一度想自杀。案件移送至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后,根据马某的情况,该院未成年检察科将案件材料转交控申科,希望控申科能帮助马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。

2017年12月,控申科科长王晓红来到贺兰县立岗镇立岗村,到马某家走访调查。之后,兴庆区检察院把申请救助的材料报送相关部门。最终,马某获得10.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。为帮助马某早日摆脱心理阴影,兴庆区检察院还组织有心理咨询师证的检察官等,一起上门给马某及其家人进行心理疏导。2017年12月底,马某一家领取了10.6万元司法救助金,乌云背后露出了幸福线。“如果没有这笔钱,今后的治疗和安装假肢的钱都不知从哪里来。”马某说。此举不但缓解被救助人经济压力、抚平精神创伤,而且让救助人申请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情。2015年以来,兴庆区检察院对16起案件中的16人实施了救助,共落实救助资金55.6万元。

1月11日上午,兴庆区检察院控申科4名干警又带着米面油等到马某家走访。马某的父亲泪流满面连声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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